昨日(12月23日),《羋月傳》官方獨家定制“羋酒”亮相《羋月傳》慶功宴。有媒體認為,作為慶功宴官方指定用酒,“羋酒”上演了多重生態(tài)玩兒法,并用“現象級產品”、“探路者”、“先河”、“顛覆”等詞匯表示了對羋酒發(fā)展前景的樂觀。事實上“IP衍生品”并不是一個全新的的概念,而羋酒也并非樂視TV推出的首個“IP衍生品”,此前佳釀網就曾盤點過網酒網推出的那些影視劇同名酒類單品(詳見連接http://aifoundationmodel.com/hangye/1201633122015.html)。
羋酒從研發(fā)到設計,從推廣到上市,至今已經有一段時間。我們來看下這款被明星黃磊、樂視控股董事長賈躍亭等聯(lián)名力薦,與《羋月傳》同步造勢,放大營銷共振勢能,并在樂視TV、樂視網PC端、APP端等多個熱門廣告位開啟刷屏模式的羋酒的銷售情況。
截止今日(12月24日),單支版的羋酒(99元/支)在網酒網售出2875瓶,禮盒版的羋酒(199元/瓶)售出5250瓶,珍藏版的羋酒(999元/瓶)售出54瓶,粗略估計138萬余元(不包括黃小廚的銷量),僅從目前的銷售數據來看,似乎與媒體“現象級產品”的描述有些出入。
IP衍生品開發(fā),故事背后的價值認同是核心
在歐美等發(fā)達國家,IP衍生品模式已經相當成熟,我們熟知的米老鼠唐老鴨、美國隊長、蜘蛛俠等都是非常成功的角色,而由此衍生出來的玩具、服裝、游戲、主題公園等已經深入到美國乃至世界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。
在中國,IP衍生品模式雖有發(fā)展,但遠遠還未形成產業(yè)規(guī)模,更多時候,衍生品僅僅是為電影的宣傳內容作一些推廣。而這其中的原因,萬達文化集團副總裁認為,“電影(電視劇)本身不夠強大,不足以形成品牌,形成一系列產品”。他還強調,電影或電視劇中的人物形象也是決定是否適合開發(fā)衍生品的重要因素。
與之前熱播的《甄嬛傳》相比,被稱為“姊妹篇”的《羋月傳》卻似乎并不被觀眾買單,演員服飾、臺詞對白、故事情節(jié)等無一不成為了網友吐槽的“槽點”,除此之外,更有網友將矛頭對準了“羋月傳”所輸出的價值觀。
有網友指出,秦王楚王,他們考慮的是自己國家的利益;張儀等人,考慮的是自己的才華和抱負能否得到賞識和施展機會;后宮的人考慮的是自己地位和搶王位繼承權。在特殊的歷史環(huán)境下,這本無可厚非,但在新時代的社會背景下,如果以一種肯定的姿態(tài)去描述算計和陰謀,還是令人感覺有些遺憾。
至于“羋月”這個人物本身,網友也頗有微詞,“說不跟姐姐搶男人,結果大晚上跑到秦王門口去吹排簫;說不跟秦王侍寢,結果主動跑到秦王床上去了;說不跟張儀再往來(害死魏美人),結果經常交往還救了張儀……”更有網友毫不客氣的將羋月描述為“心機婊”。
佳釀網主編文刀劉認為,只有無論影視作品還是文學作品,只有其表達的價值觀得到受眾的普遍認可,作品中的角色形象才能上升到情感的層次,才能得到消費者的喜愛,繼而出現品牌忠誠度市場,其周邊產品市場才能形成。美國隊長、蜘蛛俠、綠巨人等形象,無一不被描述為勇敢、機智、信仰、堅持、有愛的正義化身,而以這些形象為核心的衍生品開發(fā)才獲得了巨大成功。
原“漫威”畫師Walter McDaniel強調:“一個輕喜劇為什么要花費巨大力氣去設定背后的整個世界觀、宇宙觀。因為里面的哲學和價值觀才是能永遠活下去的,而不會因為時代變化和大家興趣愛好的變化、呈現形式的變化就會死掉。”
因此對成熟的IP公司而言,創(chuàng)作中的價值觀、文化和哲學方面的工作,將是決定作品成敗的核心部分,也會占據整個工作的大部分時間和資源。電視劇《羋月傳》無論是其輸出的整體價值觀還是“羋月”的個人形象,顯然都無法支撐其衍生品“羋酒”的長遠成功。
IP衍生品開發(fā),前置策略是成功的必要條件
電影衍生品的開發(fā)是一項專業(yè)性很強的活動,它應該從何時開始籌備呢?制片階段?發(fā)行階段?還是電影上線后?基美影業(yè)總裁程笳淇透露,“衍生品如果能夠特別有效的成為電影的一部分,它一定是和電影的大策略,以及電影的內容緊密相關的,這導致了一定要讓這個策略前置。”
事實上,IP創(chuàng)造與故事創(chuàng)作,最本質的區(qū)別是,IP創(chuàng)造中,角色成型于故事之前,而不是通常所認為的先有故事才有角色,或通過故事來塑造角色。
所以,IP的制作流程中,往往是先有角色的定型和宏觀背景的設定(當然并不是說完全設定死了),然后再通過角色來延展具體的故事。
而在角色設定和宏觀背景設定的同時,所謂的道德、勇氣等價值觀念也已被融入進去,因此當這些文化、倫理、哲學、道德等價值觀真正向消費者呈現之前,其實也早已在角色身上有了非常好的體現。
很明顯《羋月傳》在前置策劃上準備不足。如今劇情已經過半,劇中道具器皿等方面的呈現,除了對藥材、吃食、珠寶等有些描述,對“羋酒”卻鮮有提及,作為一部長達80多集的長劇來說,衍生品如何巧妙植入,并和劇中的風俗文化、時代背景、人物形象等有機結合起來,另觀眾既印象深刻又不覺突兀,實在是件值得好好策劃的活兒。
盡管如此,對于酒行業(yè)來說,“羋酒”的開發(fā)與推廣模式都值得借鑒,無論其成敗,都將成為探索IP衍生品開發(fā)道路上的寶貴經驗。